关于南宁市照明监控平台景观联动总控制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来《关于申请批复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建设总控平台,整合现有城市照明及亮化分控制平台,实现南宁市亮化统一联动管理控制,包括超过2080个节点终端。
2.预留南宁市新建亮化项目控制接口,满足未来南宁市市区新建亮化控制管理系统联动控制管理系统接入需求,亮化控制节点接入容量超过5000个。
1.总控制中心改造,包括配置应用服务器等硬件设备和监控显示大屏的改造等。
四、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预算为340.6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93.96万元,另外的费用36.81万元,预备费为9.92万元。
六、下一阶段需要补充完善工作:逐步优化应用系统开发功能设计,优化相关开发费用;加强和完善安全系统建设。
七、请在下一阶段按照实施方案评审报告及评审意见逐步优化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建设。软硬件部分务必按照市场实时正常价格编制,不得偏离正常价格轨道。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关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有关法律法规选购符合标准要求的终端设备、管理软件等,严格按要求推进建设。
八、请根据批复严控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投资预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项目实施前变更控制性指标的,需到我委重新批复实施方案和投资预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预算手续。
南宁市照明监控平台景观联动总控制管理系统升级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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